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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学生犯罪社会原因分析及对策
引用本文:刘梓林,梁宁,曹光嘉.“三校”学生犯罪社会原因分析及对策[J].天津检察,2006(6):23-25.
作者姓名:刘梓林  梁宁  曹光嘉
作者单位: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三校生”作为未成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犯罪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担忧。笔者所指的“三校生”是就读于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学生;学生主要来源于初中毕业生、初二分流生;年龄上绝大部分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三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分属于劳动局或教委领导管理;在经济上“三校”均自筹资金,自主办学。本文针对“三校生”犯罪的社会原因作一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天津市南开区为例,2003年至2005年,公安机关共提请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6人,占提捕总数的9.1%,其中在校学生74人,而“三校生”又占涉案在校学生84%,所占比重是相当大的。据不完全统计,南开区“三校生”犯罪人数占全区在校学生犯罪人数的比例呈起伏状上升趋势(如下表所示)。

关 键 词:学生犯罪  社会原因  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  “三校生”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教育教学工作  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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