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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员也应享有言论免责权
引用本文:武春.列席人员也应享有言论免责权[J].法治与社会,2016(12).
作者姓名:武春
摘    要:地方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表明法律赋予了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的言论免责权,这是对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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