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免责不可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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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鸿任.言论免责不可错位[J].法治与社会,2016(1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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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鸿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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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于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均有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免责言论既包括内容不正确的、不完全正确的,也包括事后被证明是完全错误的.宪法和法律之所以赋予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是因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神圣职责.这样的权利非人大代表是不能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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