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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途径探析
引用本文:邓秀华.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途径探析[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5):13-15.
作者姓名:邓秀华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3
摘    要:湘粤村直选宣告了湖南基层农村村长、书记“一肩挑”时代的正式到来,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和普遍关注。对于两委合一的“一肩挑”做法,笔者认为其利弊值得我们冷静思考。一、村民海选“村官”的现实意义1、全民参选,村民的选举权真正得到了落实。一是参选率高。选举的宣传工作到位,登记选民1201人,收回选票1195张,参选率高达99.5%。二是在选举程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这次直选,改变了由乡镇政府内定人选的传统做法。由选民自主提出村主任候选人18人,委员候选人27人,依照投票结果,分获村主任票数前2名,委员得票数前3名的候选人被确定…

文章编号:1008-7575(2004)013-03
修稿时间:200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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