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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因历史法学方法论简述——以《古代法》为中心
引用本文:陈颐.梅因历史法学方法论简述——以《古代法》为中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5):127-133.
作者姓名:陈颐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摘    要:一、引言 1861年是历史法学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年份。这一年,萨维尼“平静而满怀希望地”死去。1]在他去世之前,德国历史法学派就已经分裂为日耳曼学派与罗马学派,前者专注于对传统的日耳曼法的整理,后者则专注于从罗马法中建构一个抽象的法律体系。某种程度上,这一分裂其实也象征着德国历史法学理论的失败。

关 键 词:历史法学派  《古代法》  法学方法论  梅因  日耳曼法  德国历史  法律体系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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