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追究乱发“红头文件”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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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木华.何不追究乱发“红头文件”者责任[J].时事资料手册,2005(4):7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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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木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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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红头文件”制造行政上的“霸王条款”。集中暴露了某些政府部门“权大于法”的意识。这些借“红头文件”为自己增加设定权力的部门.还是简单地将自己的职责认定为“管理”.进而将“管理”认定为“处罚”,甚而至于将“处罚”认定为是罚款,将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起钩来。于是,本不该处罚的行为,偏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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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权力 中国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处罚 行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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