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是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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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有成,张洪涛.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是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J].中国司法,2001(3):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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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有成 张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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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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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历史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给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就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产生的,它的出现,开辟了依法化解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创新。 一 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是代表党委政府依法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是乡镇常设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具有法律权威的实体性组织。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同时,也带来了农村社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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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乡镇司法调解中心 农村 人民内部矛盾 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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