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取保候审制度完善的法律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刘迎春.论刑事诉讼取保候审制度完善的法律思考[J].前沿,2007(8):94-95. |
| |
作者姓名: | 刘迎春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呼和浩特,010021 |
| |
摘 要: | 取保候审与拘留、逮捕相比,其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能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又能减少国家用于在押犯的生活、管理方面等费用的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压力。司法实践证明,取保候审的正确适用对于司法机关依法查清案情,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
关 键 词: | 取保候审 范围 执行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7]8-0094-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