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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吕氏春秋》的法家思想倾向(续)
引用本文:栗劲.论《吕氏春秋》的法家思想倾向(续)[J].当代法学,1993(2).
作者姓名:栗劲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二)坚持了法家学派的基本理论,并在运用上有所发展。法家学派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特征,就在于它主张法治、术治与势治,并把这三者说成是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的整体。就是专制君主用法治理百姓,用术驾御群臣,而用法行术的后盾就是由暴力造成的势。第一,关于法治。《吕氏春秋》突出地强调法治的必要性。《荡兵》篇说:“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国无刑罚,则百姓之牾相侵也立见;天下无诛伐,则诸候之相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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