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立法建议 |
| |
引用本文: | 李海青.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立法建议[J].中国律师,1998(7). |
| |
作者姓名: | 李海青 |
| |
作者单位: | 深圳市星辰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据笔者最近在深圳所作的调查了解,自《担保法》施行两年多来,无论是在证券登记机构还是在企业登记机关,尚未有开展股份(股权)质押登记的个例。在实践中,公司股权转让的案例大幅度增加,但股权质押的案例却比较少。其原因,本人认为,是有关股份质押的规定不明确、不合理,不完善,且在实践上缺乏可操作性。1.《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关于有限公司股份的出质,“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不明确。以该款比照《公司法》,可以有如下三种不同的理解:第一,是指适用《公司法》第二章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关于股份转让的第35…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