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军文职人员权利的救济途径 |
| |
引用本文: | 张雪萍,宋子慧.试述我军文职人员权利的救济途径[J].党史博采(理论),2009(9). |
| |
作者姓名: | 张雪萍 宋子慧 |
| |
作者单位: | 军械工程学院; |
| |
摘 要: | 2005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标志着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步入法制化轨道。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由于文职人员是应聘到军队工作的,签定的
|
关 键 词: | 申请人 调解 文职人员 权利 中国人民解放军 聘用合同 人事争议 军队 当事人 救济途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