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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质疑
引用本文:张兆松.“刑法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质疑[J].人民检察,2005(11).
作者姓名:张兆松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摘    要: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适用法律和认定案件事实存在模糊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该原则不是一项普遍适用的刑事司法原则,将该原则扩大适用至刑法领域是错误的。它背离刑法的价值选择,不符台当代罪刑法定的精神蕴含,有悖于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要求和刑事立法精神,且在实践中执行这一原则弊多利少。对于许多有疑难争议的刑法规范的理解,当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不能简单地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而是应当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寻求一个最恰当、合理的解释。

关 键 词:刑法  存疑  有利于被告  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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