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若干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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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碧旭,郭辉.民事抗诉若干问题探析[J].法学与实践,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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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碧旭 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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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黑河市委,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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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现法律监督的职权。现行法律对民事抗诉规定不尽完善,民事抗诉制度本身也存在缺陷,加之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法律认识和适用上存在一定差异,在运作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抗诉可操作性差,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所以,要准确理解立法意图,正确适用法律,进而研究解决民事抗诉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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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抗诉 存在问题 认识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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