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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缔约过错责任谈我国合同法的完善
引用本文:魏青松.从缔约过错责任谈我国合同法的完善[J].政治与法律,1998(5).
作者姓名:魏青松
作者单位: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摘    要:经济合同一旦有效成立,根据“合同必须信守”原则,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义务;否则,便会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法律制裁、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各国国内法和国际法已经普遍确立的履约过错责任。但是,如果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该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这就是缔约过错责任问题。对此问题,我国法律尚缺乏明确、完整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因缔约上的过错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我国正在制定统一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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