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量 |
| |
引用本文: | 罗岳林.较量[J].中国律师,1999(1). |
| |
作者姓名: | 罗岳林 |
| |
摘 要: | 编者按:湖南潇平律师事务所诉当事人无理拒付律师费一案,在社会各界的关主下,总算有了一个说法。凭着对法律和正义的信念,律师事务所在一审败诉之后,依法上诉,最终得到了胜诉。我们认为,本案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律师费的问题上,关键在于,律师的劳动和尊严,应该得到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尊重。全力以赴,合同纠纷和解结案时间倒转至1995年。当时,湖南潇平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11月经他人介绍,应百事威(湖南)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广告公司)请求,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该公司与北京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