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谈野生动物案件中鸟类形态鉴定照片的拍摄
引用本文:周用武,蒋敬. 浅谈野生动物案件中鸟类形态鉴定照片的拍摄[J]. 中国司法鉴定, 2006, 0(5): 34-35
作者姓名:周用武  蒋敬
作者单位:1.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南京,210046;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210046;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062
2.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210046
摘    要:
野生动物案件是指野生动物作为受害者的案件,随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的日益猖獗,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对野生动物执法工作的加强,野生动物案件的发案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森林违法案件中,尤其是野生动物案件中,具体涉及到鸟类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本文论述了野生动物案件中鸟类形态鉴定照片拍摄的必要性,并提出鸟类形态鉴定照片主要需拍摄整体侧面照片、鸟喙的照片、鸟脚的照片和其它特殊形态的照片。这些鉴定照片的拍摄将有助于远程指导森林公安的办案工作。

关 键 词:野生动物案件  鸟类  形态鉴定  照片拍摄
文章编号:1671-2072(2006)05-0034-02
修稿时间:2006-02-27

Photographing of Bird''''s Form and Structure in Wild Animal Cases
ZHOU Yong-wu,JIANG Jing. Photographing of Bird''''s Form and Structure in Wild Animal Cases[J].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2006, 0(5): 34-35
Authors:ZHOU Yong-wu  JIANG Ji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