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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逻辑必然及其方法论要义
引用本文:李锦坤,杨立新.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逻辑必然及其方法论要义[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5(2).
作者姓名:李锦坤  杨立新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 天津300191 (李锦坤),天津社会科学院发展战略研究所 天津300191(杨立新)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状态,主要包括社会结构系统之间关系的和谐,社会发展要素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人之间关系(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和人自身的和谐。提高执政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历史和逻辑的必然。它要求我们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关 键 词:执政党  和谐社会  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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