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日刑法中的信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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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立新.论德日刑法中的信赖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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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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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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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确定过失责任程度的重要理论,首创于1935年的德国判例。依倚赖原则确定过失责任,其根据有限定的预见可能说和限定的违反注意义务说的不同解释。交通领域适用信赖原则应符合社会相当性的要求,交通领域之外能否适用信赖原则,在理论上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不同见解,实务上有不同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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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赖原则 过失责任根据 社会相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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