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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教学模式在体改二学位警察素养课程教学中的适用
引用本文:马顺成,于群.“ABA”教学模式在体改二学位警察素养课程教学中的适用[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123-128.
作者姓名:马顺成  于群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适应公安专门人才二学位培养形式需要的警察素养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批准文号:JG12DB273
摘    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警察专业类课程中的应用是符合教学规律的,实现了培养目标,但是在警察素养类课程的教学中却面临着诸多挑战。警察素养类课程明显不同于警察专业类课程服务实战、讲究实用的教学目的,而是通过理论知识的讲授系统培养体改二学位学生的基本警察素养。因此,警察素养类课程应当采用"ABA"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体现的是"教——看——教"的循环教学理念,要求教学工作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或教官居于"学"的两端,要求全面调整相关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配备及考评机制等。

关 键 词:“ABA”教学模式  体改二学位  警察素养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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