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生态时代环境法上“生态人”模式的一种图景言说
引用本文:马波.生态时代环境法上“生态人”模式的一种图景言说[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2):62-71.
作者姓名:马波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科学发展观与法律变革:环境法学研究范式变革》(项目编号:04SFB101);茂名市法制研究学会项目《生态时代环境法上“生态人”模式的一种图景言说》(项目编号:MMFX002)之最终成果
摘    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指导思想,以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基本标志,倡导一种生态化的生产方式,以生态伦理为道德标准,以绿色技术为载体的生态时代篇章已经到来.生态时代之于法律的意义就在于其引致了法律的全面变革,型塑生态化的法律与塑造以理性“生态人”为表征的全新的人之形象势在必行.法律可以理解为是广义上社会契约的文本形式,不同契约理论下的主体假设是不尽相同的,因之我们需要借助契约理论主体假设的演变为线索,从形而上与形而下两个层面上探讨“生态人”模式,首先塑造一个抽象的理想类型的“生态人”,然后再还原一个生活在真实世界的“生态人”,终极目标希冀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达致一种平衡.

关 键 词:生态时代  生态人模式  法律变革  生态契约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