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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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清.论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4(14):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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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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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凯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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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特别是价格听证制度,是民主制度在我国行政领域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标志。当下关于价格听证的信任危机愈演愈烈,听证主体群体的单一和"逢听必涨"的怪圈、听证参加人缺乏民意代表性及其遴选机制不科学、听证记录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听证缺乏监督机制等成为了热点问题。建立和健全价格听证制度,对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确保价格决策机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民主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价格听证制度的概念引入,然后分析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当中听证代表遴选机制、听证主持人制度、听证笔录效力以及相应的价格听证监督和救济机制,以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不足为依据,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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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听证 制度 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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