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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男性遭遇性侵犯时的刑法保护
引用本文:黄鑫,刘晓莉.浅论男性遭遇性侵犯时的刑法保护[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5):85-87.
作者姓名:黄鑫  刘晓莉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黄鑫主持的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度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之最终成果,并获得该课题资助
摘    要:性权利作为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为各国法律所普遍保护,我国刑法亦不例外。但无论是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都仅仅妥善地保护了女性的性权利。与此同时,我国男性,尤其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在遭遇性侵犯时却面临着刑法的空白。实现男女性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完善我国法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全面和谐的题中之义。

关 键 词:男性性权利  性侵犯  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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