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吉林:操纵价格最高可罚百万元
摘 要:
据新华社8月20日报道,《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使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根据《条例》,浙江省的公众聚集场所都会有专门的引导员,一旦发生火灾,他们将负责及时疏散在场人员。《条例》规定,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包括优先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关 键 词:
安全疏散
浙江省
消防
引导
场所
公众
立法
《条例》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