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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四月一日起施行——被拘留人享有请假出所和通信权
引用本文:李立.《拘留所条例》四月一日起施行——被拘留人享有请假出所和通信权[J].江淮法治,2012(5):36-36.
作者姓名:李立
摘    要:《拘留所条例》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面地对拘留所的收拘、安全检查、值班巡视、应急处置、生活卫生、教育工作、请假出所、解除拘留等各个执法和管理环节作出了规定,突出了对被拘留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关 键 词:拘留所  留人  通信权  安全检查  应急处置  教育工作  合法权益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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