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独立学院的法律特征
引用本文:莫凌侠.论独立学院的法律特征[J].民主与科学,2004,40(2):24-27.
作者姓名:莫凌侠
作者单位:莫凌侠(广西师范大学,社科部,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独立学院是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办学机制与模式的一项探索和创新.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颁发学历证书、进行财务核算,对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学院与高校的关系不是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是民办与公办的结合.

关 键 词:独立学院  法律特征  教育
文章编号:1001-6597(2004)02-0024-04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10

ON THE LEGAL FEATURES OF INDEPENDENT COLLEGE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