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特殊的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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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萍.关注特殊的精神损害赔偿[J].观察与思考,2001(2):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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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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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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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刑诉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这里仅规定物质损失的赔偿,而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而大量事实说明,刑事犯罪行为也同样会引起精神损害,并应该用物质来赔偿。本人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一、刑事犯罪对公民精神的损害 (一)刑事犯罪中的侵犯生命健康权也会引起精神损害。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时,如伤害、杀人等犯罪行为可以引起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残废者的生活费等,同样,也会引起精神损害。人体不仅是单纯生理机构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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