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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撤案制度的构想
引用本文:臧献茹.设立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撤案制度的构想[J].天津检察,2009(3):39-40.
作者姓名:臧献茹
作者单位: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当前刑事撤案的适用范围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对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对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

关 键 词:轻微刑事案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撤案  附条件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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