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情侣被杀案一审宣判20岁主犯被法院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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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佳.大学情侣被杀案一审宣判20岁主犯被法院判处死刑[J].法庭内外,2010(3):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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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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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无法满足自己日常“开销”的情况下,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几个年轻人在预谋后实施了抢劫。在抢劫过程中,他们将一对同样年轻的情侣残忍杀害。2009年12月7日上午,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学在校生被杀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此案中唯一一名成年被告人滕显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两名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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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级法院 死刑 判处 一审 主犯 学情 剥夺政治权利 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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