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1999〕78号文件切实做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豫政办〔1999〕56号(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78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实施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从1999年7月1日起,按照国办发〔1999〕78号文件的规定,分别执行调整后的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二、其他有关政策(一)从1999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