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摘 要: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11〕5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设立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关 键 词: | 机构 食品安全△ 通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