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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著作权法的立法基础比较
引用本文:苏慧,古祖雪.中美著作权法的立法基础比较[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2):16-19.
作者姓名:苏慧  古祖雪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学报,湖南长沙410083
摘    要:中美两国著作权的立法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一是它们存在不同的价值观:美国著作权法构筑在“经济价值观”上,为的是保护创作者及有关人员的经济权利,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国则把“文化价值观”作为其著作权法的基础,强调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及促进整个社会交流与文化发展。二是它们遵循不同的传统:美国法与英国法一脉相承均属于普通法系,中国则步日本与德国之后尘而归于大陆法系。

关 键 词:著作权法  立法基础  比较研究会  价值观  法律传统  中国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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