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文化的内容体系构成 |
| |
引用本文: | 宋占文.中国律师文化的内容体系构成[J].中国律师,2006(9):21-23. |
| |
作者姓名: | 宋占文 |
| |
作者单位: | 吉林省律师协会 副秘书长 |
| |
摘 要: | 文化,通常指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称。也专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律师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由于我国科学、规范意义上的律师文化建设刚刚开始,现在给律师文化下一个准确和公认的定义还为时过早,律师业内和专家学者都可以根据对文化的内涵以及律师文化特质要素的不同理解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但对于构筑中国特色律师文化的内容体系,还不能脱离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基本国情,还应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和要求。
|
关 键 词: | 律师文化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社会历史 精神财富 物质财富 实践过程 人民群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