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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想
引用本文:江业胜.完善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想[J].法制与经济,2008(22):37-38.
作者姓名:江业胜
作者单位: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安徽合肥230061
摘    要: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终于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一直以来的立法空白,完善了我国的婚姻立法。但是这次修订婚姻法并非一劳永逸,只是婚姻家庭法向民法典回归之前的一个过渡,所以关于无效婚姻制度,也仅仅是搭建了一个框架,许多实体方面的问题和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有待细化。本文针对上述不足之处,试图通过对外国无效婚姻制度与中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分析与归纳,立足中111婚姻家庭领域的国情,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提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i;玉。

关 键 词:婚姻  婚姻法  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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