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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制订的《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2013年12月16日)沪府办发2013]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制订的《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的建设管理,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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