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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之后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角色定位
引用本文:赵雪雁,周晓.放权之后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角色定位[J].人民司法,2020(13):10-15.
作者姓名:赵雪雁  周晓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南大学
摘    要:自2014年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还权、监督和考核”为抓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做到有序放权,取得了一定成效,审判质效更趋良好,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南京模式”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并人选最高法院第二批司法改革案例。这其中,作为司法责任制重要一环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 键 词:司法责任制  司法公信力  最高法院  审判质效  角色定位  江苏省南京市  监督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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