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之后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角色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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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雪雁,周晓.放权之后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角色定位[J].人民司法,2020(1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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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雪雁 周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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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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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14年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还权、监督和考核”为抓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做到有序放权,取得了一定成效,审判质效更趋良好,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南京模式”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并人选最高法院第二批司法改革案例。这其中,作为司法责任制重要一环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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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责任制 司法公信力 最高法院 审判质效 角色定位 江苏省南京市 监督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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