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于域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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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海华. 美国关于域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J]. 科技与法律, 2003, 0(3): 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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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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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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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是因特网的发源地和电子商务最为发达的国家 ,它在有关域名的立法方面最为完善 ,司法经验也最为丰富 ,本文试就此进行探讨。当被告使用了原告的著名商标作为域名 ,虽然公众知道被告与原告没有关系 ,但公众会将原告的著名商标与其他新的来源相联系 ,这样会削弱原告的著名商标作为其商品或服务的惟一标识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 ,混淆标准无法适用 ,只有适用淡化标准才能制止被告的行为。 1996年 1月 16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联邦商标淡化法》 ,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遏制域名抢占行为。《联邦商标淡化法》的核心条款规定 ,在遵循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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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域名 著名商标 知名度 商业性 界定标准 |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about the Domain Name in U.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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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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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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