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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摘    要:(2008年5月30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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