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庭审中的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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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迪生.公诉庭审中的异议[J].人民检察,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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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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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兵团检察院农八师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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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异议的合法性及其概念在公诉庭审中提出异议,较早出现于国外的诉讼法和司法实践中。如英美法律中规定“可知不适格之证人或不能允许之证提出时,相对人应即提出异议”。①日本诉讼法309条规定:“检察官,被告人或辩护人关于证据调查得以声明异议”。①其他一些国家的诉讼法中也有有关提出异议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虽然没有异议的具体规定,但某些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内涵精神以及“两高”关于执行刑诉法的具体规定,可以表明我国法律已经吸收了国际上刑事庭审中提出异议的合理性,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了相关的规定,即允许在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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