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市场”商机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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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月.“银发市场”商机巨大[J].新湘评论,2002(3):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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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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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1月,甲(女)与乙(勇)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乙有私房4间。婚后,双方一直共同居住使用。现在,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分割家庭财产时,乙方认为这4间房是他个人财产,没有女方的份,甲认为自己与乙共同生活了10余年,这房屋已转化为共同财产。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并于2001年8月5日诉之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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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共同财产 感情破裂 结婚登记手续 法院 民政局 同意 离婚 婚后 婚前 产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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