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的社会公仆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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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奇.巴黎公社的社会公仆们[J].科学社会主义,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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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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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官”的要成为社会公仆,这是无产阶级和其他广大劳动群众对代表其意志来行使国家权力的人们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巴黎公社的实践就是要把当“官”的变为社会公仆的伟大尝试。巴黎公社的曙光刚露,巴黎人即意气风发、青春壮丽、公仆林立。其决定性的条件是,巴黎公社首创了无产阶级民主制,这种崭新的民主制有它的内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全体公职人员须经选举始得任命,如不称职可随时由选民撤换,等等。制度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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