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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聘任制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解聘
摘    要:为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需求,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深圳发布了新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者,用人机关应当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关 键 词:公务员管理  年度考核  聘任制  深圳市  解聘  行政机关  分类管理  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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