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摘    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节人口发展,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推行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