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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公安论与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
引用本文:康大民.广义公安论与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作者姓名:康大民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狭义公安,是指由现行公安法规所确认的“公安”涵义。广义公安,是指从科学词义上阐明的“公安”涵义。从词义上“公安”有较“警察”更广的容量,更易于适应自身事业长远发展。广义公安又称学理意义上的公安。“Police”的本义是广义公安,在一些国家, Police的职能宽于“警察”,相当于“公安”。是叫“警察”还是叫“公安”v要不要与国际接轨?在世界警察领域里从有近代警察以来就没有一个谁向谁接轨的问题,至于我们叫“警察”还是叫“公安”,纯系中国人自己的事。今后,我们要深入研究公安学基础理论,则应更自觉地以广义公安论为基前提。

关 键 词:广义公安  狭义公安  基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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