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说事”社区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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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管华.“居民说事”社区和谐[J].党课,2008(1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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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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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为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谐社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大力推行“居民说事”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所谓“居民说事”制度,是指在区委的领导下,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组戊的“居民说事”调解委员会,接受居民群众说社区大事、说生活难事、说邻里小事、说家中烦事,对小事随说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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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区 居民 民主政治建设 调解委员会 班子成员 社区党员 沙市区 荆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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