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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基本理论研究
引用本文:但伟.不作为犯罪基本理论研究[J].法律适用,2004(2).
作者姓名:但伟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刑法》规定的一切犯罪,其基本形式不外乎两种,即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犯罪是最常见的犯罪表现形式,不作为犯罪是犯罪的另一种形式,它和作为犯罪有很多相同之处:都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都侵害了刑法保护社会关系,都可以以故意或过失的形式构成等。但不作为犯罪更具有自己的特点,深入研究不作为犯罪,有助于人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特别是对一些掌管国家权力的人不切实履行其特定的义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甄别,从而正确认定不作为犯罪,更好地体现立法精神,维护社会权益,稳定社会关系,准确地同不作为犯罪做斗争,保护无罪的人免受刑事追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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