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抵押物的转让和抵押权的追及力
引用本文:喻志强.论抵押物的转让和抵押权的追及力[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16(3):70-73.
作者姓名:喻志强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40000
摘    要: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施行后,对于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转让抵押物的,不能径行以《担保法》第49条第3款认定无效。司法解释第67条第1款肯定了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转让抵押物时,抵押权具有追及力,但不能否认经通知而转让的情况下抵押权同样具有追及力。

关 键 词:抵押  转让  合同效力  追及力
修稿时间:2002年10月20

Mortgage Transfer and Recourse hereof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