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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的司法监督
引用本文:周江.略论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的司法监督[J].仲裁与法律,2006(6):24-32.
作者姓名:周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教师 国际法博士研究生
摘    要:体育仲裁院裁决分为普通仲裁裁决和上诉仲裁裁决两大类型。其撤销权属瑞士联邦法院所有,在仲裁庭组成不当、行使管辖权不当、超裁或漏裁及仲裁违反正当程序和仲裁裁决违背公共秩序等情形下,瑞士联邦法院可撤销体育仲裁院裁决。体育仲裁院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依据《纽约公约》有关规定处理。法院在体育仲裁司法监督的实践中,一直恪守谨慎介入的原则。司法介入与行业自治在此相得益彰。

关 键 词:体育仲裁院裁决  司法监督  撤销  承认与执行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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