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律师在保密工作中的角色——也谈于萍案件
引用本文:张栋.律师在保密工作中的角色——也谈于萍案件[J].中国律师,2002(12):64-67.
作者姓名:张栋
作者单位:全国律协 副会长
摘    要:于萍案作为全国首例律师泄露国家秘密罪引起了全国各媒体的关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河南省律师协会、焦作市律师协会都将此案作为重点维权案件做了大量的工作。此案一审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决于萍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法院改判于萍无罪。之后,国家保密局就此案在京专门举办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金城出版社、河南省保密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密工作》编辑部等单位均派人参加了研讨会,会上各单位代表均发表了意见,观点虽有所不同,但对于萍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关 键 词:律师协会  泄露国家秘密罪  案件  一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审法院  故意  中国  中华  焦作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