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观教育应做到“四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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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幸福.荣辱观教育应做到“四结合”[J].支部生活(山东),2006(8):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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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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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与养成相结合,引导广大士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压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目的和要求.因此,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注重教育和养成相结合,使人们明确辨别是非曲直.荣辱善恶的判断标准,养成扬善惩恶、扶正压邪的道德情感,养成按照正确的道德规范行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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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荣辱观 “四结合” 社会主义思想 基本道德规范 形成和发展 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风气 判断标准 道德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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