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莫君飞诉李考兴离婚纠纷案
摘 要:
【裁判摘要】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关 键 词:
离婚纠纷案
婚姻当事人
离婚协议
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
变更手续
财产权利
权利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